24.回娘家

秋安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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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期间的规矩,大家都是一团和气,喜笑颜开的,就算有了啥不愉快也都是在心里憋着,过一段时间也就都忘了。

    今年林大能也出去做工了,虽然没有林大树挣得多,也算是多了一份收入,而且两个儿子还特别上道的买了不少吃的孝敬她,老太太虽然肉疼,但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直到她看到杜氏身上的披风,还有袁氏头上露出来的簪子,才明白这两个臭小子偷偷给媳妇买了东西,这是怕她发作呢。

    老太太站在堂屋跟前哼了一声,臭小子,想得倒怪周到。

    老太太最终没有追究什么,秦氏看了,心里却越发地不舒服起来。

    以往只道三弟傻不拉几的却特别会疼媳妇,倒好歹还有个畏畏缩缩的老二作对比,没想到人老二现在也上进了,知道跟老三学了,而她嫁的人呢?成天只知道躲在屋里偷懒,这都太阳晒屁股了,还不知道起来!

    她越想越生气,冲到屋里就去扯林大壮的被子:“你怎么还不起来,哪家的汉子像你这样睡这么久,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嫁给你?”

    秦氏一生气就这么说,林大壮觉得自己的耳朵都快被磨出茧子来了,他不耐烦道:“那这大冷天的,我起来干什么,你这婆娘就是胡乱找事!”

    秦氏不甘示弱:“你看人家老二和老三,个个都知道疼媳妇,你呢?从嫁给你开始,你给我买过什么?”

    林大壮使劲拽了一把被子,将秦氏拽得一趔趄:“别说那些废话,我还要睡觉。”

    秦氏不依不饶地扑上去:“你下回也得跟着他们一起出去,反正你也要买簪子,买衣服给我,要不然这件事情不算完!”

    杜大壮翻了个身,懒得出声理她。

    他又不笨,现在还没分家呢,在外面忙得再厉害,那钱还不都是公中的,不过只是能拿一点钱给媳妇买东西罢了,要那些虚的干什么?簪子是能吃?衣服够穿不就行了?

    都是这婆娘事多。

    过了祭灶,收拾收拾年货,没几天就到了年夜。

    今年咸鸡咸鸭咸肉腌得比往年多,而且林大树和林大能还带了新鲜肉回来,年夜饭非常丰盛,孩子们高兴得不得了,因为今年进项不少,老太太便做主去扯了一些布,给家里的四个大孩子都做了身新衣裳。

    院子里贴上了红彤彤的春联和福字,照样是林初墨写字,他早就挑了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将门对纸铺开,挥舞着毛笔写了春联,杜氏抱着宛桃在门口晒太阳,宛桃好奇地盯着林初墨,他虽然瘦弱,但是写出来的字很有力道,在阳光下,泛着点点墨香的字闪闪发光。

    这或许是读书人身上另一种魅力,宛桃觉得,认真写字的小叔叔真是帅呆了。

    村里面读书人并不多,跟林家交好的人都喜欢拿着春联来让林初墨写,想沾一点文曲星的福气,虽然他们中的大部分并不认识字,那也不妨碍他们觉得林初墨写出来的就是好看。

    当然,大部分人家即便交好,也很有眼力见,会带些鸡蛋和腊肉,糖果啥的当做酬劳。

    老太太颇觉得脸上有光,整天高兴得合不拢嘴。

    里正赵方正也拿着红对联过来了,手里还提着一只鸡。

    赵方正是老太太表哥,平日里对老太太一家子也不错,人还没到,声音便先传了进来:“我家小侄子在做啥呢?”

    林初墨刚将一副对联提好,见到赵方正,便放下笔,笑着打招呼:“表舅。”

    赵家上上下下那么多辈就没出过读书人,赵方正小时候还上过几年私塾,虽然他并不喜欢读书,但也不妨碍他因为这几年,比村里大部分人多了那么些学识,这也是他能当上里正的重要原因。

    所以赵方正更尊敬读书人。

    老太太在屋里听到有人来了,便迎了出来,见是赵方正,她立刻眉开眼笑:“大哥来了啊?可是让初墨写对联的?哪里用大哥亲自跑一趟,我就琢磨着写好让家里孩子送去呢。”

    赵方正摆手:“现在左右又没啥事,我遛个弯就过来了,带了只鸡给侄子侄孙们补一补。”

    这可算是份大礼了,这年头鸡可金贵得很,别说鸡,就是鸡蛋都是金贵的东西,她连忙道:“这可使不得,大哥快把鸡拿回去,让初墨给你写对联不是应该的吗?哪里还能要东西。”

    赵方正不由分说将鸡扔进了厨房里,故意板着脸道:“我又不是因为春联的事情,我做舅舅的,给家里孩子送只鸡怎么了?你再要说我可要恼了。”

    老太太了解赵方正为人,便也不好再推拒,只想着送年礼的时候要更丰厚一些,到时候还回去就是了。

    赵方正家就一个儿子,赵铁柱,还没成亲,一个女儿,赵兰花,早就嫁出去了,所以时常觉得家里冷清,林家这么一大家热热闹闹的,他颇有些羡慕。

    秦氏在屋里看见赵方正来了,忍不住抱着林竹出去了,赵方正见到林竹果然喜欢,即便林竹实在是黑,但是小孩子总归是可爱的,他睁着并不算大的眼睛,好奇地瞧着眼前这个没见过的爷爷。

    赵方正抱着林竹在林初墨身边看他写字,林初墨思考了几秒钟之后,便执起衣袖,挥舞起毛笔,刷刷几下,一副对联便写好了。

    “春满人间百花吐艳,福临小院四季长安”

    大过年的,都图个好兆头,赵方正自己是识字的,能看出这春联带着几分文采又不咬文嚼字,心里满意得很,笑得合不拢嘴,使劲地夸了林初墨几句,高高兴兴地带着春联走了。

    过年前的几天,小院子里来来去去人都不断,多数是夸宛桃漂亮,夸林竹壮实,夸林初墨有出息,老太太这几天走路都带着一阵风,得意得不行。

    除夕夜,一家子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顿年夜饭。

    宛桃年纪还小,许多东西还不能吃,吃的多是鸡蛋羹,粥一类绵软的东西,饭桌上有骨头汤,里面又炖得绵软的冬瓜,林大树一勺子一勺子喂她,宛桃吃得兴高采烈。

    秦氏在一旁喂林竹,又耐不住寂寞评价了一句:“小丫头吃那么多干什么?等长大了成了胖丫头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宛桃只微微顿了一下,投给秦氏一个不屑的眼神,这么大的小婴儿,不胖那还正常吗?要她多嘴。

    林大树心里也非常不快活,但今年过年,他也不想闹得太难看,只是瞪了秦氏一眼,便继续耐心地喂宛桃了。

    老太太眼里地咳嗽了一声,秦氏撇撇嘴,到底不再多话。

    初二,照常是出嫁的姑娘回娘家的日子。

    其实在几天前,杜氏就在思考这个问题,她嫁到林家,只有回门那天回去过,娘当时根本没有见她,躲在屋子里直到她走了都不愿意出来见她一面,杜氏不怪她娘,只是有些害怕,害怕娘亲到现在还在生气,不原谅她。

    她收拾收拾着东西就停下来,出神地望着一个地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林大树抱着宛桃劝她:“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娘肯定不怪你了,这次娘肯定会见你的,要不然就让娘使劲打我,怎么打都行,娘肯定会被我们感动的。”

    杜氏苦笑几声:“但愿如此吧。”

    宛桃默默地攥着拳头想,不管自己外婆是什么样的老太太,肯定抵挡不了胖娃娃的诱惑,到时候交给她,她要努力吸引外婆的注意,嗯,连她奶奶都被她的魅力收服了,外婆肯定也能搞定。

    杜氏的娘家就在通州城外面的桃李村里,这里虽然说是村子,但是离着通州城近,同依山村这种偏僻的小村子不可同日而语,倒更像是小镇子,跟通州城里面房屋街道的构造也没啥区别了。

    这里住的大多数是一些教书先生,小富之家,小官之类的,通州城里面的地价太贵,退而求其次,桃李村也是个好的居住地。

    外婆家在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小院子里,林大树上前敲门,不一会儿,里面传来脚步声。

    杜氏有些紧张地握紧了拳头。

    来开门的是杜清敏,他见到杜氏,高兴得不得了,赶紧招呼他们进来:“刚才还在想你们怎么还没到呢,这就来了。”

    杜清敏热情的态度让杜氏放松了一些,她下意识地探头往里看,小声问:“爹娘都在吗?”

    杜清敏略有些同情地看着妹子:“他们不在,能去哪里,都等着你呢。”

    杜氏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从里面冲出来两个小娃娃,领头的那个宛桃见过,就是她满月那天跟着杜清敏来的那个小姑娘杜明,后面一个小娃娃跌跌撞撞地跟着跑,就是杜明的弟弟杜诚。

    杜明可喜欢姑姑了,见姑姑来,开心得不得了,围着杜氏转:“小姑姑,你终于回来了,这次要好好地跟明明玩。”

    杜氏温柔一笑,摸了摸杜明的头发:“行啊,小姑姑好好陪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