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农庄里的故人

寒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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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农庄里的故人

    在等候程先生的间隙,远之在大堂里慢悠悠闲逛。

    偌大面积的厅堂,以青砖铺地,正对大门的餐厅有一片水幕玻璃墙,流水如瀑,下头是钢化玻璃地板,能望见底下布满鹅卵石的小小池塘。小池塘里有成群的锦鲤游来游去,优游自在。

    倏而玻璃墙对面有一张孩童面孔,紧紧贴在墙上,连五官都挤得变了形,隔着水幕看起来,更形趣致。

    远之一怔,随即“噗嗤”笑出声来。

    大抵是哪家大人带孩子来生态农庄,小朋友坐不住,跑过来顽皮。

    那孩子透过水幕玻璃,隐隐约约看见对面的远之,也不怕生,挤眉弄眼,扮起鬼脸来。

    远之一时童心大发,弯下腰,伸手推一推鼻尖,做个猪鼻子鬼脸。

    身后传来远志的笑声,然后他伸手撸一撸远之头顶。

    这时候有脚步声从大厅一侧,月洞门后的走廊里传来,渐行渐近,未几,一个年轻男子走出来。

    远远看见远志,张开双臂,上来同他熊抱,两人大力拍打对方肩膀。

    远之便静静站在一旁,打量来人。

    来人穿一件蓝白条纹V领薄毛衣,露出里头群青色衬衫领子,配一条很旧的牛仔裤,裤脚管已经磨得发毛,膝盖处甚至格外打了两块补丁,脚登一双平底农夫鞋。鞋面虽然拭抹干净,然而仍能看见往日的斑驳痕迹。

    是个不修边幅的人呢,远之想。

    这时来人同远志放开彼此,远志向他介绍,“远之,这位是农庄庄主,程宏。程宏,这位是家妹,盛远之。”

    远之与程宏彼此对视,有迢遥记忆浮上心头。

    “程宏?”

    “盛远之!”

    两人指一指对方。

    “高三一班的程宏。”

    “高三一班的盛远之。”

    两人异口同声,然后笑起来。

    程宏笑着拍远志肩背一记,“我一直也没敢贸然问你,是否有个妹妹叫盛远之,想不到果然是有。来来来,老同学,今天我请客,现在先带你去大棚看看,挑些你喜欢的材料。”

    远之抿嘴微笑。

    正是高中二年级时候,此君一句“盛远之你身上怎么总是一股子油烟味儿啊”,教远之心生芥蒂,多年不肯入厨。

    此君只怕老早不记得了罢?

    程宏领远志兄妹去蔬菜大棚,挑选时鲜蔬菜。

    进入大棚,远之觉得自己就像进入了梦幻奇境的爱丽丝。蔬菜大棚看起来,仿佛一座小型植物园,番茄并不种在地上,而是半空中,间隔一行行,有绿色藤蔓缠绕,透过藤叶,能看得到嫩嫩绿色黄瓜。贴近地面膝盖高的植物阴影里,有一排排水培蔬菜槽,上头碧绿生青的种着黑豆芽,木耳菜一类的水培蔬菜。

    远之看得爱不释手。

    这是真正新鲜无污染绿色食品。

    程宏信手摘下几只已经成熟的小圆番茄,分给远志远之,自己也拿一个,就在毛衣上来回擦拭两下,便送进嘴里。

    远之有样学样,一点不担心干净与否。

    那小圆番茄,只比车厘子略大一些,咬在嘴里,稍微用力,薄薄的皮立刻破裂开来,里头的汁水充盈整个口腔,酸甜浓郁,使人精神都为之一振。

    “唔……真好吃。”远之不吝赞美。同外头那些个头颇大,可是长相怪异,口味寡淡的农药催熟番茄相比,这小圆番茄个头虽小,可是味道极正,令远之想起少时母亲买来的大个番茄,用温水洗净,一剖为二,给她和哥哥当水果吃,正是这个味道呢。

    “好吃的话,等下回去时候,带一个番茄小果篮回去,无论生吃拌色拉亦或炒菜,都可以。”程宏笑道。

    远之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

    远志微笑,“我每年从他这里进最新鲜蔬菜,你收他一篮小番茄算什么?尽管挑喜欢的拿回家。”

    远之一听,心间一动。

    “农庄生产的农副产品,不只供应农庄,还对外销售?”

    程宏抬手摸一摸后脑勺,“呵呵,我们想广开财路,所以农庄里生产的蔬果禽畜,还直供客户,盛记就是我们的大客户之一。我们每年直供盛记数以吨计的新鲜食材,省去许多中间环节,务必保证最新鲜的食物原材料,在第一时间送达盛记的各家饭店餐厅……”

    蓦然想起远之并不是他的客户,程宏拍一拍头顶,“哈哈,对不起,职业病,职业病。”

    不料远之听得津津有味,甚至举手问:“那如果是小客户,每天所需量不大,是否也能从你这里进货?”

    程宏点点头,“可以,当然可以。其实客户无大小,每个我们都欢迎。我们也有家庭客户,同我们签定供菜合同。一个月一签,一季度一签,半年或者一年一签,都可以。我们按照客人需要,每隔几天,送一次新鲜蔬菜禽肉,品种由我们搭配,由客户自行选择亦可。一切由电脑系统控制,操作非常方便。”

    远之觉得自己大开眼界,原来即使务农,也可以有这许多商机在里头。

    远志微笑,任由妹妹同程宏讨论得热火朝天,并不出言干涉。

    三人自大棚出来,又去看了暖棚果园同大鱼塘,程宏亲自去捞了鱼上来,这才一道返回农庄一号楼。

    那条鱼由一根草绳从腮旁穿过,拎在手里,一路走过来,一路活蹦乱跳地扑嗒扑嗒甩尾巴,鲜活得不得了。

    一走进室内,远之便看见一个颇丰腴的女郎,只着薄薄一件针织及膝连衣裙,正捧着一个裹在连体婴儿服里扭股糖般不断拧来拧去哭闹不休的小宝宝,来来回回在大厅当中踱过来踱过去,嘴里念念有辞。

    远之离得远,只隐约听见“淮海路……南京路……北京路……”,仿佛打算将本埠都跑一遍的意思。

    见他们一行进门,那女郎几乎是奔过来,甩炸—药包似的,一把将婴儿塞进程宏怀里。

    “程宏,快点帮我哄一哄!他怎么都不肯睡,一直闹,我要崩溃了。”女郎下眼有明显青痕。

    程宏一手还拎着鱼,不得不抬高手臂,抵住婴儿臀—部,一手托住头颈。

    那女郎长出一口气,打个哈欠,摆摆手,“我回去睡一会儿,宝宝就交给你了。”

    远之见势,便伸手,从程宏手里接过鱼来。

    程宏感激地向远之笑一笑,然后双手抱住婴儿,熟练地拉开婴儿身上的连体服,伸手进去摸一摸,然后微微竖抱起来,轻轻拍抚婴儿背部。

    果然那小宝宝不再拧来拧去,渐渐安静下来,隔一会儿,打出一个饱嗝,便爬在程宏肩头,自己吐泡泡玩。

    程宏向远志远之微不可觉地耸耸肩膀,“让两位见笑了,这是我侄子,才五个月大,最粘人,时时刻刻要人抱在手里,稍微放下来便嚎啕大哭。”

    虽然这样说,可是他动作温柔,并无一点点不耐烦颜色。

    远之早想起来,初夏时候,正是他,在医院走廊上,打翻她那一保温桶椰青老鸽汤。

    过一会儿,那小宝宝仿佛熟悉了盛氏兄妹,趴在程宏肩上,对两人咿咿呀呀地。

    “呵呵,我们家小少爷话很多,是不是?”程宏双手托着婴儿腋下,将他举起来,小宝宝便吱吱咯咯地笑,露出才长了米粒般大小的两颗门牙,毫不畏惧。

    远之看得母爱大发,把手里的鱼挂到远志手指上,“我能不能抱一抱?”

    程宏点点头,双手将婴儿交到远之跟前。

    远之小心翼翼地接过小宝宝,微微有些无措。

    “这样……”程宏做个样子给远之看,“一手托着头颈,一手托住臀—部……对,就是这样。”

    远之抱着小宝宝,同婴儿一双湛蓝眼瞳望个正着。

    小小婴儿的眼瞳极之清澈,仿佛能映出整个宇宙,远之在里面,看见自己,倏忽心间柔软得能滴出水来。

    该走出来了,找一个能与她彼此相爱的人,组成家庭,生一个这样可爱的宝宝。

    远志一直留意妹妹,见她眉目温柔,嘴角有笑,便也觉得高兴。

    那小婴儿在妈妈怀里哭闹不休,不想在远之怀里,十分乖觉,只管伸长发面馒头似的白胖小手,不停去抓远之系在脖子上的真丝围巾。

    那围巾是两兄妹生日时,盛记的一位老饕熟客送给远之的礼物,爱玛仕中国风限量大真丝方巾,上头是龙与凤的图腾,张扬耀目。

    远之曾经在杂志上看见有名媛将同款的两条大方巾改成旗袍,穿在身上出席时尚晚宴,博得一片喝彩声。

    只是远之天性不爱出风头,只循规蹈矩,将丝巾绕两绕,围在脖子上。

    远之大学里最要好的上铺姐妹,那个在她生病时,泡即食粥给她喝的曹露冰,在大学毕业一周年同学会时,对远之说:盛远之,好衣服穿在你身上,简直明珠暗投。

    远之当时只是嘿嘿笑。

    这时候小小婴孩伸手要抓她脖子里的限量版真丝围巾,远之便微微倾下—身去,迁就那白胖可爱得让人想一口吞下去的小手,任他将丝巾鲜艳的一角抓在手里,揉搓片刻,倏忽往嘴里塞去。

    远之大惊。

    她倒不心疼丝巾,只担心有细菌吃到宝宝肚子里去。

    程宏忙上前来,拍一拍婴儿的手,对着他说:“要吃坏肚子,知道吗?”

    然后温柔而坚定地自婴儿手里抽走丝巾,将他从远之怀里抱回来。

    “对不起,他最近开始有抓什么都往嘴里送的苗头。”

    远之摇头,她才不会同这么可爱的宝宝计较。

    “两位先坐,我把宝宝送回去,一会儿回来。”

    盛氏兄妹齐齐点头,宝宝优先。

    两兄妹自去找了位置落座,要了农场自产自销的花草茶,又选了两样小点心,相对一边品茗,一边闲聊。

    这时的远之并不知道,离农庄八十公里远的市中心,谢长润的生日晚宴,即将开席,而谢磊带去的那一瓶咸蟹,将引起一场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