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章金刀银丝1更

七品豆芽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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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即将破晓。

    张少云捧着花,细心地护在臂湾,一步三回头离开墓地,向所居住的别墅方向走去。

    他开来的那辆劳斯莱斯因为停在酒店门口,被大火一并付之于柜,回去只得靠两条腿。

    回到住房时,天色已经完全亮了。

    张少云寻了一个碗状的小花盘,将那棵嫩芽小心地栽在里面,培好土,想了想,又撒了几滴水在上面。呃,由于怕自来水不干净,他弄了点口水,营养又健康。

    安顿好这棵嫩芽后,他只觉身心疲惫,躺到床上休息了两个小时。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外面阳光明媚,烤的一别墅外面的花园中一应植物都焉不搭叽一副饥渴的模样。

    张少云抹了把身上的汗,这鬼天气热的,从窗外吹进的风都是滚的。

    他开了空调,忽然想起那棵小嫩芽,赶忙跑去一看,还好,被摆在窗子边上正为炙热的阳光曝晒的它依旧是一副茁壮生长的旺盛绿意。

    张少云怕晒久了失晒脱水,连忙移到太阳照不到的地方。

    他并没有饿意,不过又不想浪费尸气为肉体提供能量,随便寻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其间想起昨晚的事,不免心情低落,给苏明打了个电话,让他尽快筹一笔钱,然后找个理由送给昨晚被自己害死的那个无辜人员的家属。并嘱咐理由一定要想好,别给帮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刘芒这栋别墅体格不菲,所配备的家用电器也都是一流,空调开了没几分钟,整栋房子都凉嗖嗖的,让人神清气爽。

    张少云倒了杯冰镇的啤酒,在真皮沙发椅上半躺着,享受着冷气吹在身上的冰凉。突然,他感到身下压着一个嗑人的东西。

    他起身一看,是个黑包。

    他想了起来,这个黑包是那一晚杀了那个忍者后搜来的,后来洗澡时随手扔在沙发上。

    看到黑包,他不由想起那卷修仙秘笈。

    他去房中,从床头上将那本卷轴拿来,随便看了几眼,心想这玩意自己都看不懂,何况李凯了。目前给他也没用,还是留着等找着一位名师,在找个好机会送给他。

    念及此,他将卷轴收好,将黑包提起,翻看起来。

    他拿出那一卷几近透明的银丝,小心地抽长,然后放在眼前细细看去。

    这根丝并非普遍的银质丝线,拉在手里,可以感觉到它极为坚韧,弹性也是极佳,张少云用足了力气,都没将它拽断,反到把手指勒的生疼。他心中微微诧异,心想这根银丝怕是并非凡物,竟然承受的住他一个两千五百多卡的僵尸的力量,而且这根丝如此之细,必是锋利至极,自己虽然肉体坚硬不会被它所伤,可如果换作普通人,被这根丝勒住,骨头可能都会被切断。

    他借着屋内的光线打量着这根银丝,只见在光线的照耀下,它几乎与空气融为了一体,若不仔细去看,根本不会察觉到它的存在。

    他心中忽然闪过一道灵光。

    他赶紧从口袋里取出一件东西。

    是一柄金色的匕首。在A大是从蔡龙那夺来的。

    他进地下训练场时,普将这把匕首和手机等物都交于邢宋保管,取回来后一直放在身上没用过。因为他对敌时都习惯地用利爪和铁拳,拿刀枪之类的反嫌碍手和麻烦。

    不过……

    他轻轻一笑,将银丝的一端系在右手的手腕上,另一端则牢牢系紧在匕首的握柄上。

    这柄匕首非凡铁所铸,根本不必担心会被锋利的银丝划断。

    系好之后,张少云将银丝一圈圈全缠在手腕上,匕首亦被一圈银丝固定在手捥内侧,匕首的尖端对着手肘,匕首柄端对着巴掌,整柄匕首倒贴在小肘上。

    弄好之后,他试着用力一甩右手,刷的一声,匕首从银丝圈里倒飞而出,在空中闪过一道弧形的金光,咔嚓一声将一张茶几劈碎,落下一地的杯具。

    匕首余势不减,刀锋完全没入地板之内。

    张少云淡淡一笑,看着匕首末端到自己手腕之间不经意滑过一抹淡淡的寒光,猛地神色一变,手腕用力一抖,连在中间的那根银丝发出一阵破空的锐响,呈波浪形在空中急剧抖过。

    短暂的寂静,几秒过后,那些在银丝旁边的家具和电器发出一阵砰砰的响声,纷纷断为两截。

    张少云满意地一笑,手猛地用力往后一拉,银丝拉着插在地板的匕首闪电般回缩。在银丝缩回的途中,他以惊人的速度不断转动手掌,将那些银丝照原样绕到腕上,等匕首飞回到手上时,银丝已经绕好,他大拇指和食指轻轻夹着匕首,中指在匕首的握柄顶端一顶,将它顶回到银丝圈内。

    他看着一地狼藉断为两半的家电,心想如果换作是人的话,这一招用出,岂不是像割麦子般要倒下一大片?

    甚至日后如果遇到高手,这一手杀手锏威力同样不容小覤,自己以银丝控制匕首,灵活地在对手周身飞旋,但凡只要被银丝缠住对方任何一个部位,用力一拉,都能将他的身体切开。

    当然,前提是对方不能有像僵尸这般坚硬的肉体。

    但用以这根银丝的锋利程度,如果面对的是肉体相对而言柔软的修真者,岂不是轻易地就能划开他们的身体?

    张少云哈哈一笑,心想自己拥有坚硬而且力大无猛的身体,近战本来就是强项,如果遇到有比自己还无耻的家伙,瞧出自己远战不行的弱点,跟自己打远距离的游击战,就算不被杀死也会被活生生耗死,可有了现在这招杀手锏,圈圈你个叉叉,你跑到天边去也照样将你拉回来,就算没把你身体拉成两半,非把你拉到面前好生生肉搏一回不可。

    不过他还是刚想到这一招,还得加强练习,争取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让这根银丝像长到自己身上一般能自如地操控它的运动轨迹。

    反正现在东郊初定,余下的事交给李凯就行,自己也没什么事,索性先将这一招练熟再说。

    念及此,他二话不说,先换了件长袖的衬衣,袖子往下一拉,正好将匕首和银丝罩住。然后钻进车库随便找了辆车,一路狂飙来到郊远之区,寻了个无人的废弃工厂,在里面安心地练起了这招一半自创一半从武侠小说里剽窃而来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