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惊蛰十二变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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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兄弟,被只鸡给暴捶了,林牧自然不会坐视不理,腰里的弹弓,早就蓄势待发,只待瞄准。

    不曾想,心里,或者说是肉蛋核心处传来的声音,直接惊乱了林牧心气,手上一软,弓弦的力量,就让林牧气息一呛。

    “咳咳!!咳!”

    “嘤嘤!大牧救命!”嘤嘤怪的PG上,已经被大公鸡叨了好几下,痛哭流涕。

    “去去去!快回你窝去!”

    林牧抓起地上泥土往大公鸡身上洒去,要把它赶走。

    谁曾想,大公鸡平日里嚣张惯了,根本不鸟半大的林牧,竟然还扑扇着翅膀,想来啄林牧!

    信手扯弹弓,一粒干泥弹珠就急速飞了过去,正正打在大公鸡厚实的羽毛上。

    被林牧一记弹弓,大公鸡怪叫一声,转身就逃。

    “嘤!大牧!看这鸡把老弟叨成什么样了!嘤!报仇!必须报仇!势不两立,嘤!”

    肉蛋的哭诉与愤怒,林牧听若未闻,只是一把把肉蛋抓了过来:“什么《惊蛰十二变》?条件触发?”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就引动了肉蛋怒火。

    “一只长毛的公鸡,也敢来我面前搞事情!你猛是吧?我就变个更猛的!”肉蛋见林牧疑惑,整个圆溜溜的身体,一点点摊开,如同变成了张银白箔纸,一道信息流显现,传入林牧脑海中。

    ……

    “《惊蛰十二变》,条件触发!

    归属世界:仙侠!

    简介:十个作者九个胖,仙侠作者压倒炕!

    你永远不会知道,当一个写仙侠的二愣子开了外挂后,会变得有多凶残,那平平无奇的肥胖身体下,又隐藏着多么狂暴的力量!

    触发提示1:嘤嘤嘤,我想吃三白饭了……

    触发提示2:韩老魔没事时,就嚼云鹤草!嘤嘤,我们去抢他云鹤草吃吧!”

    ……

    惊蛰十二变,那是《凡人修仙传》里韩立的标志性神通,只要炼化相关神兽的精血,就能化身真龙、天凤、山岳巨猿等真灵神兽,各有绝世威能。

    但现在,却是嘤嘤怪前世创立一个个小说世界后,如今觉醒的一种能力。

    给林牧的感觉,就是像是肉蛋身体里的宝藏,被发掘了一些。

    起点小说分类,除去“现实”,共有“玄幻、仙侠、都市”等一十二种,肉蛋的能力范围,同样是有12种,“惊蛰十二变”,就是“仙侠”中的一项能力。

    林牧有些遗憾,总觉得肉蛋和“13”这个数字凑一起,显得分外搭配……

    眼瞧林牧疑惑,肉蛋恢复原状,直接抬头望天:“我这《惊蛰十二变》,只要有精血,上变开公交车的卢来佛祖,下变十六七岁的瀛岛妹子,比韩二愣子高级多了!

    只要能搞到精血,瀛岛风俗娘都变给你看!

    行了行了!

    大牧你不用开口,我懂我懂。

    放心吧!

    我要是哪天能变成女人,绝对先让你爽一把!”

    说完这些话,想到刚才林牧帮他解围,它又在一旁“嘤嘤”了半天,仿佛补偿一般:“大牧,你说,喜欢哪个瀛岛娘们!”

    “新垣结衣能变吗?”

    林牧只听得两眼放光,继续问道:“金子美穗能变吗?桃谷呢?水岛津实呢?橘梨沙呢…………”

    肉蛋斜睨着他:“只要你能搞来精血,今晚杀马特的马云都能躺你床上!只不过,大牧你别怪我说你,你说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别整天惦记着金子美穗?

    是!

    人家是从小就出来拍写真了,但十四五岁就退休不做了好伐!

    虽然是只岛国萝莉,但大牧你这样,也是要被枪毙的!!

    就算不枪毙你,人家是96年10月份出生的,现在一岁都不到啊!

    大牧你个禽兽,这就惦记上人家了?!!

    再说了,咱们俩同出一体,我就是你。

    你真就能对我开枪?

    要知道,哪怕我变成***,你也是在自己上自己啊!”

    “……”

    林牧干笑道:“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节操那么低,做出自己啪自己那种不要脸的事情?!咳咳,咱们还是来说一说‘三白饭’、‘云鹤草’的事情吧!”

    三白饭、云鹤草,《惊蛰十二变》中明确提到的两个词,明显不会无地放矢。

    肉蛋喜笑颜开:“云鹤草就别想了,从韩跑跑手里抢东西,那是找死,而且咱们也找不到他!至于‘三白饭’就好办了,但凡沾上‘三白’的都行。

    像‘东坡三白”,就是白米饭、白萝卜,白盐汤。

    也有白米饭、白豆腐、白菜组成的‘三白’。

    甚至你拿‘太湖三白’来做菜也行。

    等吃完这‘三白饭’,我就能解锁新姿势给你玩了……”

    三白?

    林牧点头道:“这好办!这就给你做!嗯?你这要去哪?”

    肉蛋头也不回:“上次咱们在地里,不是发现只野鸡么,我先去把它精血弄回来!”

    野鸡?

    林牧心里对“惊蛰十二变”的期待,一下子就崩塌了。

    ……

    把碗里最后一粒米吃掉,林婷婷就乖巧地把碗放到盆里:“哥,我吃完了!”

    米饭,对于林婷婷来说很新奇,盛产小麦的家乡,平日里也就宴会、过年时,才做份“甜米”出来。

    她有些奇怪,林牧今天竟然留了一点豆腐汤,自家老爹吃饭前如果没回来的话,老哥可是从不会给他留饭的!

    按林牧话说:几十岁的人了,还要旁人当小孩般地伺候他么?

    林牧“嗯”了一声,如往常般监督她洗净了手脸,拿毛巾给她小脸揉得两下,就放他们俩去玩了。

    胖墩兄妹今天没蹭饭,林牧就清闲了许多,把菜放锅里,干脆就跟着小弟小妹,看着他们在明朗的月色下,跟着村里小孩玩老鹰抓小鸡,乍乍乎乎,时不时用使出一招“降龙十八掌”后,还在那一动不动摆好一会POSS,只觉一片清宁,分外不理解自家老爹的想法了。

    这样的家,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比酒桌饭席上的乌烟瘴气强么?

    ……

    心里想及至今未归的肉蛋,不由得浮想联翩。

    为了精血,肉蛋这货竟然去找野鸡!

    无论“精血”是哪种意思,肉蛋这次真的是要突破下限了。

    想及肉蛋几乎算自己一个分身,也就是说自己在无知无觉中,在那麦田田垄之间,正与一只真正的野鸡谈情说爱、胡天黑地,林牧就觉得全身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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