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山鸡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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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林牧步入社会后,与家里打电话,和林母讲起自己与同事吃饭喝酒的事情。

    那时的林父,因为喝酒喝得一家人都烦的原因,已经与林牧许久没有聊过天,只有在过年回家时,才偶尔说上两句,平日里林牧给家里打电话,与母亲聊完后,也就直接挂了。

    可是那一次,在旁边听到林牧喝酒的话后,旁边的林父却是接过电话,放低着语气、尽量不让自己的话多上一丝一毫的规劝效果:“虽然我喝了一辈子酒,但酒这东西不是好玩意,小牧你千万别沾上……”

    一个酒鬼,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整天醉倒酒桌。

    一个赌鬼,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在牌桌上满脸红光。

    一个古惑仔,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再走上这条不归路。

    一九五六年,海港城石峡尾大火,海港城政府建立大量徙置区,安置难民,数以万计的家庭生活在这样的小单元中,父母为家人口食四处奔波,根本没有精力去教导孩子。

    再加上周围教育、生活环境的影响,这些徙置区的小孩,自然就学不了好,成为古惑仔的温床,到处是小流氓小混混。

    一如九十年代的大陆。

    大B,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理所当然地加入洪兴,敢打敢拼,运气也不错,三四十岁的年纪,就坐到洪兴十二堂主之一的位置,可以说是“成功典范”了。

    按正常逻辑讲,子承父业,大B有了这样高的地位,他儿子如果做同样职业的话,肯定有个极高的起点,加上有自己提点,未来说不定比大B地位还高。

    可大B从来没有动过一个念头,想让自己儿子混帮派,甚至不让妻儿接触一点帮派的事情,连自己白天的经历,都很少与家人讲!

    他把自己的儿女,送进私立高校,希望他们好好读书,未来能做律师、医生最好,至不济,当个月薪几千块的白领小职员,也是可以的。

    无论平日里,大B怎么给那些新小弟鼓劲,把当古惑仔说得多么有前途。

    但,自己的儿女,就是不能做古惑仔!

    陈浩南,很小就跟着他,他一直把陈浩南当半个儿子看,哪怕对方的声望已经高得可怕,手下小弟甚至公然问他:你什么时候退位,把大哥的位置给陈浩南。

    这样的话,放别的手下那里,他绝对起了杀心,但放到干儿子陈浩南这,他只是给对方安慰,自己一定会把位置让给对方!

    可以说,陈浩南现在就是他大B堂口的副堂主,掌握的权利,几乎与大B没有两样。

    对此,大B都只是欣慰对方能干,没有一点猜忌。

    可是,事关自己的亲生儿女,大B生平第一次,对陈浩南起了不满。

    这种不满,他现在还能压得住,但却变成一粒种子,深埋心底!

    ……

    林牧还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竟然挑拨了两人的关系。

    眼前的阵仗,长毛已经被山鸡压着打,十拳里面,两拳都反击不了。

    山鸡毕竟是漫画中,排得上号的打手,长毛虽然是觉醒者,也打不过他,被山鸡按倒在地,骑在他的腰上,照着脸左右挥拳!

    脸上青肿充血,长毛只觉得心头邪火越来越盛,最初还想着“我脸上被打肿了,衣服被撕破了,会被旁边的人笑话”,待到多挨几拳,双眼已经如血般通红,心心念念,就是想要把眼前的山鸡,一拳打死!

    “你个NPC,也敢打我!”

    长毛厉叫一声,拼着被对方再打两拳,伸就就抓住了山鸡的手臂。

    十指,紧紧绷直,如同一只鹰爪一般,合扣住对方脉门,就是猛力一撕,再不管身上哪里被打到!

    “啊!”

    山鸡痛叫一声,手臂内侧的皮肤,已经被撕出一条不规则的裂口来,虽然没伤到筋骨,依旧疼得叫出声来。

    只是,他在洪兴已经厮混了十余年,打架的经验丰富无比,心里一狠,扯开对方双手后,抓起旁边的酒瓶,就要往长毛头上砸去。

    电光石火之间,旁边人不及反应,长毛力气爆发之后,只能眼睁睁看着酒瓶靠近,只能硬着头皮去接这一击。

    只是,这个酒瓶,刚刚甩到空中,那个实力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的山鸡,整个人突然就不动了,过了三两秒,才把酒瓶放到自己眼前,看着地上的长毛,一脸懵逼。

    周围其他人,也懵了,还没听说山鸡打架会留手。

    但在旁边的“陈浩南”张璞,却是突然哈哈大笑,走上前来:“‘山鸡’!我是浩南!”

    一场架,周围人看得莫名其妙,林牧与长毛,却是彼此对视了一眼:

    “有新人进来了!还是以‘山鸡’的身份!”

    对方看着对峙的林牧与大B,似乎也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毕竟这与电影中的剧情不同。

    这一场架,自然打不下去了,大B勉强得了面子,与林牧碰了瓶啤酒,也就带着小弟离开。

    临走时,“陈浩南”张璞、山鸡转头看了看林牧与长毛。

    双方都知道,《古惑仔》第一部的转折点,就要到来!

    澳门刺杀肥狗剧情!

    ……

    夜色下的海港城,比白天还要热闹,整个城市都充塞着酒精与香水的气息。

    林牧坐在一个歌舞厅里,例行带众小弟喝了次酒,听着他们在那里大声喧闹划拳,注意力,却是集中到了对面舞厅门口。

    一个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在门口小弟的热情招呼下,往里面走来。

    身边,两个小姐姐正凑在身边,想搭上自己这个“洪兴大佬”的关系,无奈林牧对她们没什么兴趣,只是瞧着对面那个痞里痞气的青年男子,正是陈浩南的“一辈子好兄弟”,山鸡!

    林牧眉毛往洗手间一挑,率先走了进去。

    山鸡沉默了一会,把杯上的酒一饮而尽,起身跟在后面,门手两个手下早已经清了场地,拦在外面,不让其他人进来。

    解皮带、拉拉链,分开内裤,林牧掏出自己那粉嫩可爱的小鸟,高山流水。

    而在旁边的山鸡眼中,身边的“靓坤”,瞧着自己邪笑了下后,就掏出那条不可名状的物品,畅意地放起水来……

    PS:感谢神佛堂、心静方可志远的1000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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