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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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平六年,秋。

    扶风,汉兴县。

    这座县城位于扶风的治所,郡城槐里城西北方向大概三百里左右的地方,乃是扶风与凉州交接的边城之一。

    因为边城所以屯扎有大军,这里的领兵大将乃是赫赫有名的西凉宿将樊稠,领兵万人。

    樊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将军,他屯扎在汉兴城之后,立刻与县令合力将原本残破,破败的城墙修葺了一翻,并且加高,加固。

    若是发生战争,依托万人据有此地,也可以阻挡凉州大军一些时日。不过樊稠修葺了城池之后,却没有入住城内。

    而是屯兵在城外。因为城池内太狭隘了,不利于士卒操练。外边的地界广阔,适合士卒操练。

    樊稠当然派遣了大量的探子对方圆数十里范围内探听情况,一旦凉州那便有大军调动前锋逼近汉兴,他便可以迅速的反应,入住城内以为防御。当然樊稠知道自己的探子只是保险而已,真正消息灵通的乃是锦衣卫,黑衣卫这样的谍报机构,马腾,韩遂若是有动作,二卫消息便会传回给大将军,以及扶风郡,消息

    一定会比他得到的消息快,准备很来得及。

    樊稠屯兵在城外,建造军营。军营的周围比较荒凉,因为这里是扶风边地,若是发生战争首当其冲。

    初平四年的时候,大将军下令八郡各郡守招募百姓,削弱诸侯的势力,从凉州招募的许多百姓,建立了许多的村庄。

    当年扶风郡守李宏没有在这军营附近建造村庄,距离军营最近的一座村庄乃是一座名叫“马村”的村庄。马村之所以叫做马村,不是因为这座村庄的人多数姓马的缘故。当年大将军诱使凉州百姓进入扶风,其中多有马贼,盗匪,流民,大将军命令郡守李宏将他们打散处理,

    因而这些新建造的村庄不会出现同姓一村的情况。

    不仅不同姓一村,反而胡汉杂居。村庄内多有东胡,羌族各类民族的人居住,当然还是以汉人居多。

    巧合的是这些村民不管是汉人还是外族,多数曾经做过马贼,所以这座村庄便简单的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马村。

    马村是个不大不小的村庄,有户一百二十三,人口五百七十二人。村庄虽然距离边界还有比较远的距离,但毕竟这里是边城。

    所以马村的村庄建造的十分坚固,村庄外围搭建有木制的围墙,仿佛是山寨,军营一般。

    又村内的汉子们多数是做过马贼的,所以家家户户都有马匹,兵刃,若是发生战争,可以勉强自保。不过随着时间越久,村内的马贼气息,血腥气息渐渐少了,反而多了许多的平和气息。一些闹事的人已经被城处死了,剩下来的不是畏惧法律,就是喜欢目前农耕生活的

    汉子。

    生活在那个人吃人的凉州,与生活在这个充满了安全感的扶风,那不是一个档次的生活,仿佛天地一般的差别。

    尤其是这里不仅安全,而且税收特别宽松,田地又多,最近两年都是大丰收,目前家家户户都有存粮,余钱。

    汉子们偶尔能够开开荤,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婆娘们偶尔可以买买新衣裳,买买那红彤彤的胭脂。

    生下来的儿女们,除了实在是体弱站不住的儿女,其他都可以健健康康的成长。

    这便是幸福的生活。

    鬼才愿意背叛大将军,回去凉州那个狗屎一般的地方。村庄内的村民们的意志是非常坚定的,跟着大将军干到底了。

    便是再次拿起弓矢,战马,为大将军流血也是在所不惜。因为他们知道,就算他们战死沙场,大将军也会抚恤他们的家眷。

    只要大将军掌权一日,他们的家族安稳的生活便会持续。一旦大将局出了什么意外,那么他们的生活将会陷入黑暗。

    呸,大将军才不会出现意外。南宫博便是这马村中的其中一员,就是当年与王变一起返回扶风的羌人。此刻的南宫博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点羌族的气息了,他说汉话,行汉礼,肤色黝黑,身躯健壮,

    是个耕田的一把好手。

    任谁也不会认为他是个羌人,而且还是一个马贼。

    南宫博十分感谢当年王变的教导,因为王变曾经反复叮嘱他,在大将军治下什么都可以干,就是不可以犯法。

    南宫博谨记这句话,这几年的时间内没有犯任任何事。而同村的几个桀骜不驯的马贼,就因为犯事被斩杀了。

    所以南宫博十分感激王变,只可惜他的王变大哥最近消息全无,仿佛是失踪了一般,这让南宫博十分惆怅。

    今天是个十分艳阳的天气,太阳十分的明媚。不过因为是秋天,这天不是太燥热,反而有了秋天的清凉。

    南宫博坐在村口的一块岩石上,想起了老大哥王变,表情有些忧伤。这些年耕地让他肤色黝黑,身体扎实,手上全是老茧。

    让他十分的像个农民。

    “爹,娘叫你回去吃饭了。”就在南宫博忧伤的时候,一阵叫唤声响起,南宫博脸上露出了笑容,回过头去果然看见了自己的长子南宫亮。

    长子目前已经十二岁了,目前正在学校里读书。南宫博自己会说汉话,但是不认识汉字,一直引以为憾。

    而扶风郡的学校是免费的,这让南宫博十分惊喜,立刻就将长子送去读书了。目前长子在学校的成绩十分不错,学业排在年级的前几名。

    这让南宫博十分的高兴,觉得比吃了蜂蜜还有甜,还要爽口。

    “好嘞。”南宫博起身拍了拍屁股,与长子一起回家去了。南宫博的家比村中的居民的家要大,要更气派一些。

    这是因为南宫博的父亲乃是昔日马贼的老首领,手上有一些财富,在村中乃是首富一般的人物。

    其实南宫博就算是不耕田,也会过的十分滋润。只是南宫博闲不住,常下田劳作,就成了耕田的一把好手。

    不过南宫博不会因为自己家中有钱便鼻孔朝天,日常反而与邻居相处的十分不错,在村中有仗义疏财的美名。

    回到家中便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南宫博不由露出了一抹笑容。他的婆娘是个汉家女子,十分贤惠,烧的一手好菜。

    饭菜已经被端上了案几,汉人的规矩是每个人一张案几,饭菜被分作小份,每人一份,南宫博也是入乡随俗。

    南宫博坐上位置后,便开动了。他是耕田的好手,力气很大,饭量也是相应的很大,一人消耗一家人一顿饭菜的一半。

    南宫博一边吃着,一边看着妻子儿女,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在大将军麾下做民,当真是好,比草原上纵横做个马贼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