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幸福的快要晕过去了

明珠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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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半开玩笑地说着这句话,让氛围轻松了些许。

    一句话,就将沈嘉纪定义为粉丝,众人还以为这沈嘉纪是不怕死来追求聂长欢的,原来只是粉丝。

    沈嘉纪也没有想到长欢会这样回答他,情商简直满分,既不会让他难堪,又保全了自己的名誉,他所做的一切若是冠上一个粉丝的名号,都显得可以原谅了。

    江少勋知道沈嘉纪不是长欢的粉丝,同时在众人的窃窃私语中他也知道沈嘉纪是谁,他不输阵也不输人,阔达地让人将画收了起来,并轻描淡写地让佣人回了一份礼给他。

    沈嘉纪送的是墨画,他送的是价值千万美元的古董花瓶,听闻沈家老爷特喜欢养鸟,这古董花瓶上,刚好有百鸟朝凤的图案。

    当然,这花瓶最后沈嘉纪要送给谁,就不是江少勋所能管的事情了。

    这段小插曲过去了,宋绵绵的高傲全部被击碎,她还以为沈嘉纪可以给她带来无数的关注和虚荣,可沈嘉纪接二连三送东西给聂长欢和那个野种,胸腔里的恨意怎么也藏不住。

    她恨不得将那个光鲜亮丽,温柔挽着江少勋手臂的女人撕碎,聂长欢脸上的笑容,在宋绵绵看来,却好像变成了她炫耀的资本。

    宋绵绵看着看着,眼前好像出现了幻觉,她好像看见聂长欢变成了恶魔,正肆意地霸占住她最爱的男人,那是她的男人,她不能看着她最爱的男人陷入进去。

    宋绵绵端着高脚杯,一步又一步缓慢地走了过去。

    长欢从刚才开始,就感觉到了宋绵绵那犀利令人心生寒意的视线,她挽着江少勋胳膊的手不由得收紧。

    江少勋察觉到长欢的异样,拍了拍她略冰冷的手背,也是辛苦了她,今天的天气还没有完全暖和起来,她却要穿得漂漂亮亮的来迎接客人。

    江少勋轻抚长欢手背的动作,更加刺激了宋绵绵,宋绵绵捏紧高脚杯,恨不得将高脚杯里的香槟全部都泼到聂长欢身上,心里想着这样,同时也是这样行动。

    可宋绵绵的手还没有扬出去,她拿着高脚杯的手腕就被一道狠劲给握住,疼痛袭来,她蹙眉惊呼了一声,手里的高脚杯也从手上跌落,发出哐啷的碎裂声响。

    疼痛让宋绵绵回神,她苍白着脸庞看着沈嘉纪,沈嘉纪却在适时松开了她的手。

    刚才她差一点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要对聂长欢做出泼酒的动作,如果真的做了的话,那她就毁了,宋绵绵在心里感激沈嘉纪,却又怀恨他握得这么用力。

    “绵绵,身体不舒服么?”江少勋没有看见沈嘉纪握着宋绵绵的手,只以为宋绵绵是没有抓稳高脚杯。

    宋绵绵抬头,就撞进了江少勋关切的双眸中,她柔柔地按着自己的胸口,虚弱地说道:“嗯,有点。”

    江少勋正要叫佣人送宋绵绵去客房休息,可宋绵绵却亲密地挽着长欢的手:“长欢,你陪我出去走走好不好?”

    她不能光明正大待在少勋身边,那聂长欢也别想这么自在,能让他们分开一时是一时,反正她就是看不惯长欢和江少勋在一起的画面。

    长欢想拒绝,江少勋却提前帮她拒绝了:“绵绵,长欢还有些事。”

    他说完,便不顾宋绵绵绝情的眼神,呼唤佣人过来,送宋绵绵去休息。

    宋绵绵心不甘,她摇了摇头:“我现在感觉好多了,所以我还是不要去休息了。”

    长欢和沈嘉纪都看出宋绵绵心里的小心思,可江少勋却没有看出来,他似松了一口气:“你没事就好。”

    沈嘉纪看了看宋绵绵,又看了看江少勋,眉头轻轻皱了一下,都说商人比较圆滑,可他怎么感觉江少勋还有点笨,真是配不上长欢,长欢明明可以配上更好的男人,怎么就瞎了眼的找上江家这充满铜臭味的家庭。

    沈嘉纪越想越觉得惋惜,他在心里喟叹了一声。

    江少勋见宋绵绵没有事后,便牵着长欢进入房间休息,她招待客人也蛮久了,一进入房间,江少勋就替长欢穿上了厚衣服,长欢抱着衣服取暖。

    屋里其实并不冷,还很暖,只是她的身体到底还是虚了一些。

    长欢耳垂旁戴着长长的耳坠,给她增添了一抹性感,江少勋俯身,将她耳边的耳坠摘下,长欢顿时就感觉整个耳朵都轻松了许多。

    她正要说谢谢呢,江少勋就从小盒子里,将另外一个耳坠拿了出来,亲手佩戴在长欢的耳朵里。

    长欢狐疑地看着江少勋,他这是怎么了?

    江少勋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拿着镜子照在长欢的耳旁:“喜欢吗?”

    长欢看着镜子中倒映出来的耳坠,璀璨的小钻将一颗小石头给镶了起来,小石头上面还有精湛的图画,仔细一看,还能看见三个人儿,她轻快地问道:“这是什么?”

    “丢丢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我打磨了一下,顺便把画重新画过了一遍,设计是我设计的,喜欢么?”

    他亲手设计,还把丢丢对他的爱也融入了进去,这耳坠,满满的都是他和丢丢对她的爱,长欢怎么会不喜欢,她双眸含情脉脉地看着江少勋,这份心意,比什么都要重要。

    她快幸福到晕厥过去,甚至觉得这有点不真实。

    本来江少勋是准备在大庭广众之下送出去的,还想在众人面前跟她求一次婚,可她刚才说丢丢才是今天的主角,所以他只能挑这个时间送给她。

    今天,丢丢还是主角吧,不过看见长欢这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辛苦算是值得了。

    只有单个的,却显得更加有个性,色彩之间之间还很搭配,一点都不突兀,长欢抚摸着耳坠,眼里满满的都是溢出来的爱意。

    “四哥,我很喜欢,非常非常的喜欢。”

    “喜欢就好。”

    她看着江少勋,拉下他的领带,红唇主动送了上去,江少勋只尝到了淡淡的玫瑰花香的口红,混合着她的甜蜜。

    长欢的发型和妆容不能乱,所以她浅尝即止便松开了他的唇,可她唇上的口红染上了他的薄唇,让他看起来更加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