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道路网】

大泽天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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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起来,就是“五统一”吧。首先是统一文字。

    中国古代,有文字证明的历史是从商朝时起,可见文字是在商朝以后普及起来的。到春秋战国,文字已经从甲骨文进化到“金文”,也就是钟鼎文,刻在青铜器上的。

    这种金文,形制华美,各诸侯国在使用时,笔画也比较一致。可是其他刻或写在兵器、陶器、竹简和丝帛上的文字,就大不同了,有的字差异很大。如果齐国人读不懂赵国的字,那太正常了。这就是《说文解字》上说的,“语言异声,文字异形”。

    秦一统天下后,这事儿就显得比较麻烦,说方言咱管不啦,可是皇帝的诏书发到南边的桂林郡,当地官员全不认识,那还怎么工作?秦始皇觉得这是大问题,就交代李斯他们来做统一文字的工作。

    李斯等人领命,以老秦人习惯用的“大篆”为基础,吸收了齐鲁一带流行的蝌蚪文,创造了“小篆”,其优点就是笔画简略好写。为了普及,李斯用小篆写了《仓颉篇》、赵高写了《爰历篇》、胡毋敬写了《博学篇》,作为儿童识字课本,发到全国去。

    在文字上更进一步的改革,是出现了更简单的字体“隶书”。这种新文字的创始人,是一位叫程邈的衙门小吏,因犯了罪,在监狱里呆了10年,没事儿就琢磨文字演变,大有成就。秦始皇认为他太有才了,开恩予以释放,还把他提拔为御史。

    秦始皇大概是批复公文批得太累了,认为写篆字跟画画一样,不科学,就命程邈发明一种更简便的新字体。

    程邈这一研究,就不得了啦。他把篆字笔画转折处的圆弧形,全部改为直角转折,成为后世“方块字”的起源。从此,华夏主体文字就变得横平竖直,方方正正,与世界上绝大多数文字的曲里拐弯分道扬镳。

    当时秦朝实行严刑峻法,征发民夫、派遣戍役、监狱断案这类事特别多,文书工作繁重。这种新字体,因为易写,深受当时抄写文书的“徒隶”欢迎,一下就流行开来,后世也就把它命名为“隶书”。到汉朝,隶书已上升为主流字体。

    秦始皇对文字的改革,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只可惜这文字后世并未冠名为“秦字”,反而给了承袭者冠名权,叫成了“汉字”。

    文字的统一,有利于建设强势文化,在后世还曾影响到周边国家。华夏族群之所以有强大的凝聚力,统一文字的作用,怎么估计也不会过高。至于说我们今天还在受用秦始皇的恩惠,这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

    秦始皇的第二功,是统一度量衡。

    度量衡,也就是计量标准,关于长短、容积、轻重什么的——斤两,斗升,尺寸。这东西既跟国家税收有关,也跟老百姓过日子、做生意有关。秦国从商鞅变法起,就对计量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官府每年都要校准一次。秦国的量制(升斗)也比较科学,是十进位制,不像齐国是四或五进位制。

    秦始皇的统一意识特别强,他就是要把秦国的先进标准推广到所有的“新区”去。

    在统一的当年,他就下了诏令统一度量衡,俗称“四十字诏”,把这个诏令加刻到秦国原先的所有量器上。现存于世的“大良造商鞅方升”等文物,就刻着这个诏书。

    战国时,六国各自为政,老百姓和官府约定俗成,度量衡各自不同,国与国之间的交易要经过复杂换算,算得人头晕。秦始皇的这一整顿,不用说,大大方便了群众,促进了商贸发达。

    秦始皇还规定,六尺为步,240步为一亩,这个算法后来延续了千年,大致不变。

    他的第三功,是统一货币。

    春秋战国的货币之乱,也足以让人头晕,可以写一部书了。像齐、燕用的是“刀币”,三晋用的是“布币”,楚国用的是“蚁鼻钱”,五花八门。这些钱币,当成艺术品来看是绝佳,如果互相要兑换,一个人的脑袋还真是算不过来。

    秦国使用的货币,是方孔圆钱。秦始皇统一后,制作了法定货币“秦半两”圆钱,与黄金并用。其他商周以来作为古老货币流通的珠宝、龟甲、贝币、银子等等,统统退出流通领域。

    从此,铜制的方孔圆钱作为主流钱币,在我国流行2000年,直到清末才退出货币体系。

    秦始皇的第四功,是统一交通。

    交通在古代,不光是关乎老百姓出行方便,还关系到国家的税收、征战、行政效率、信息传递、维系边疆等等,可说是政治、文化的大动脉。

    在没统一之前,各国道路不一般宽,车辆也不一般宽。诸侯为防止外敌侵入,还设了很多关卡,就如现代的“柏林墙”。

    于是,秦始皇在实行“书同文”之外,又下令“车同轨”,车道宽度为六尺,全国一样,六国的所有关塞统统拆毁。

    统一之后的第二年,他又下令:以咸阳为中心,修建古代的高速路——“驰道”。路宽五十步,路基宽厚,埋有金属标杆,两旁遍植青松,壮丽无比。

    从统一第三年起,他就在这条高速路上出巡全国,第一次就去了今日的山东半岛,登上了泰山,然后转到琅琊、彭城,看完了南岳衡山才回去。这条路线,就是今天开汽车跑一趟,也不轻松。

    为了防御匈奴,秦朝还从咸阳往北,修了通往边境的“直道”,用以运兵运粮。后来司马迁去北方旅游,走过这条路,看见道路凿山填谷,感慨始皇帝太不爱惜民力。不过这个问题,就看怎么看了。就防御匈奴而言,比较一下秦的气壮和汉初的窝囊,不能不承认秦始皇还是够有气魄的。

    秦朝后来又平定了西南,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涵盖今日的广东、广西和越南北方地面。为了经略这些岭南之地,又专门修建了“新道”。

    始皇帝所建设的这个道路网,就是搁到今天,也堪称伟大的实用工程。

    秦始皇的第五功,是“统一法令”,这是诸统一中最根本的一个统一。六国灭后,秦国蜕变为史无前例的大帝国,如何去统治,如何去管理,没有统一的礼法制度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统一之初,秦始皇就废除了六国五花八门的礼仪和法律,实行商鞅之法,“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秦始皇废除分封制,等于铲除了春秋以来混乱分裂的根源,后来的事实也证明,郡县制保障了古代中国以千年为单位的超级稳定统一。

    自从鸦片战争清政府战败以后,现代中国人对古代的超稳定结构颇有非议。其实,稳定当然要比动荡好,起码古代中国人享受到了当时欧洲人连想也不敢想的经济、文化繁荣。一千多年的好日子,谁不想过?

    可是古代人也有思维定势,凡事不问好不好,只问习惯不习惯。秦帝国统一之初,丞相王绾就曾提出,燕、齐、楚故地离中央太远,应考虑当地人民习惯,保留分封制,设置国王。群臣都认为这个一国两制很方便,只有李斯反对置诸侯。

    秦始皇肯定了李斯的意见,说:“天下之所以苦斗不休,是因为有王侯分封,现在天下初定,又复立国,不是自己找乱子吗?”

    不料,统一八年后,也就是秦始皇三十四年,郡县制好还是分封制好,这个古代的“姓社姓资”问题又成了舆论焦点。

    这就牵出了一个与“秦始皇”这个名字紧紧相连的成语“焚书坑儒”。

    据记载,这一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召集博士70人前来祝贺。秦在灭六国过程中,有意搜罗了各国的博士70人和诸生2000人,由公家养着,但豢养他们不是为了让他们议政,而是让他们歌功颂德。以今日眼光观之,这也没什么大错。

    问题在于,这些博士是喝着六国的文化乳汁长大的,就有一个习惯的问题。祝酒这天,仆射(官职名、位置较高)周青臣先站出来唱主旋律,说:“以前秦地不过千里,全赖陛下神明,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耀之地,莫不臣服。废诸侯、置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以来的帝王,都不及陛下的盛德呀!”

    周青臣说得不完全错。可惜秦帝国的国祚太短,后来又被汉朝有意妖魔化了,否则它留给后人的大概不会是个“暴秦”形象,如果历史也给它两三百年时间来纠错,它就很可能是个光辉无比的形象。

    但拍马屁总有点讨人嫌,原为齐人的博士淳于越听不下去了,站起来反对:“我听说殷周的国运都长达千年,分封子弟与功臣,为中央的辅佐。现在陛下占有海内,子弟却是平民,一旦有篡位的野心家,您没有辅佐,如何相救?做事不效仿古制而能长久的,我没听说过。现在,周青臣又当面吹捧,以加重陛下之过,他这可不是忠臣呐!”

    秦始皇被泼了一头凉水,倒也没怒,他把这问题发给群臣去讨论。

    主张郡县制是李斯坚持的,李斯当然要起来辩护,于是他滔滔不绝、说了一大篇反复辟宣言。

    李斯本人虽然也是学者出身,但已蜕变为掌权的政治家,对原先的同类很鄙视,斥之为“愚儒”。他高屋建瓴,不屑于跟儒生们纠缠,只是一句话,就将淳于越等人的意见反驳了回去。

    他说:“五帝的统治术不相重复,三代的统治术不相沿袭,各个都能达到大治。这不是后来者故意要相反,而是时势发生了变化。今天陛下创始大业,建立万世之功,其诀窍不是愚儒所能知道的。而且说到三代那么远的事,怎么能去效法呢?”

    他的驳斥,就到此为止,而后突然引申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六国旧时周游天下的知识分子,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一说起这个话题,李斯的语气就很严厉,千年之下也能感受到那股杀气。他说:“过去诸侯并争,所以厚待游学之士。现在天下已定,法令统一,百姓忙着务农做工,士子都学习法令以避免犯法,而诸生却薄今厚古,非议当世,迷惑黔首。”

    接着他提出一个震铄古今的建议:“今皇帝已兼并天下,区别黑白而定于一尊,但民间的私学还在非法教学。上面一有法令下来,他们就用自己所学的那点东西来非议,在家里嘀咕,到外面巷议,吹捧君上是为博取名声,标榜另类是自以为高明,成群结队地造谣诽谤。这要是不禁止的话,则朝廷权威下降,在野的结成死党。我建议,今后凡不是秦记的史书,全部烧毁。如不是博士官,天下其他人不得藏有《诗》、《书》和诸子百家著作,应命令地方官把它们全部烧掉。有敢偶语《诗》、《书》的,杀头示众;以古非今的,诛杀三族;官吏知情不举的,同罪;法令下达三十日官吏不烧的,脸上刻字,罚做苦役。能留下的,只有医药、占卜、种树之书。若有想学法令的,以吏为师。”

    李斯这番话,真是骇人听闻,与吕不韦的海纳百川截然相反。他这是极端功利的法家手段,为了尊重权威,连一般的意识形态、一般的文化教育都要取消了。

    现在治秦史的专家,很奇怪,多有认为这是有道理的,说是为了结束百家争鸣,统一法令与思想。还有人举例说,六国就曾干过清理图书的事。

    但李斯建议的“焚书”,不是清理掉一点禁书,而是要把文化类图书全消灭。要看书,就看技术书;要学习,跟官吏学法律条文就是了。

    这种极端做法,造成统治者与知识分子的关系极度紧张。知识分子当然不满,就不会给上面卖命,还要到处造不利舆论,使政权的合法性大打折扣。

    秦始皇想不到这些,对李斯言听计从,于是一道焚书令发到全国,民间所有的文化典籍统统被付之一炬。好在中央府库还有完整的藏书,不过后来也被“不读书”的项羽在入关后,一把火给烧了。

    这个文化断层,给汉代的文化重建带来了巨大困难,华夏文化可说是遭到了第一次浩劫。

    可叹的是,近世居然还有“四人帮”者流,不学中外先进的统治术,偏偏去效仿李斯的干法,禁绝丰富生动的文化,让老百姓活得索然无味。学史学到了这个地步,他们的结局,当然也就比李斯的结局强不了多少。